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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4-02-12
【招標公告】澄清湖第一景機電、消防招標公告

招 標 公 告

壹、依據第十七屆委員會1031月例會決議辦理。

貳、水電、消防、發電機(三合一)合約將於103331日到期,公開招標。

參、招標單位:澄清湖第一景大廈管理委員會

肆、標案名稱:水電、消防、發電機設備保養

伍、領標截止日:管理室索取投標須知暨規範

民國103 228(星期五)下午18

陸、截標日:

民國103 31(星期六)下午18

柒、開標日期:

民國103 32(星期日)下午15

捌、報價:廠商應自行使用報價單,分項報價再以總價方式填寫價款,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裝入不透明信封內並密封,信封應分報價單封及證件封分別密封後裝入外信封,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於103311800前送達澄清湖第一景管理室。

工作地點察勘:廠商估價前應自行前往本社區察勘,俾明瞭一切服務提供所需相關事項,若有疑問得向連絡人提出書面或口頭洽詢,請求釋疑,倘事前疏忽致估價錯誤造成之損失,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本案為評審決議,由本管委會十一名委員達成共識後,按最適當及最有利於本社區之標準,遴選決定中選公司。

本案不採現場決議,由委員會決議後通知中選公司,未獲入選之公司恕不另通知。

社區住戶若有符合上述資格之公司,歡迎舉薦。

 

  址:高雄市鳥松區明湖路81

  話:(07) 733-3850

聯絡人:總幹事 王鶴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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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湖第一景大廈設備保養投標須知暨規範

一、投標標的:澄清湖第一景

二、投標單位:澄清湖第一景大廈管理委員會

        址:高雄市鳥松區明湖路81

    社區型態:共442 地下一層 地上10

三、招標時程:

    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322818時止

四、截標時間:

     103 3 1日止,投標廠商應於上述時間送達企劃書(含相關證明文件)及報價單(須封套),投標相關資料及投標單金額須密封並蓋騎縫章,截標時間前以雙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參與投標,逾時視同棄權。

    收件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明湖路81

    人:澄清湖第一景大廈管理委員會

五、本案招標服務工作如下:

  ()社區水電、消防、發電機設備每月定期保養三次。

  ()年度消防申報。

六、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需出具資格文件影本,委員會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目前在高雄市地區有20棟以上簽約大樓保養實績表。

  ()對本案場之保養計畫書(依本社區現況)

  ()報價單(總價須含5%稅金)

  ()提供2000萬營繕責任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

七、開標日期:

   10332(星期日)下午15 時,在本社區東管理室由管委會委員公開拆標清點查核,並進行審議,入選合格廠商如需簡報將另行通知,未合格者本會敬表謝忱,恕不另行通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投標:

  ()廠商資格不符。

  ()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借用或冒用他人執照、名義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者。

  ()所有公司證件影本不蓋公司大小章及與正本相符章者。

九、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日起七日內前來辦理書面簽約手續。

十、委員會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增減服務項目及內容之權利。

十一、本招標標單之總價訂定原則,係依決標總價單為準,得標廠商爾後不得以物價變動為由要求調漲價格。

十二、本投標標單須知暨規範未盡事宜,得依管理委員會說明為準。

十三、投標內容:含企劃書、報價單(5%稅金)、公司執照影本、102年完稅證明。

十四、其他事項:

    1.投標廠商之企劃資料內容,應附帶各項資格證明影本、具體工作計畫等資料,提供評審小組甄核參考,倘其內容有虛假不實經舉發或查獲時,本會有權取消廠商參標資格,已簽立合約者,本會有權廢止合約並得追償損失。為符合公平原則,本管理委員會不接受補件及抽換文件。

    2.投標廠商不得有串通圍標、妨礙開標及暴行脅迫等情事,違者依法處理。

    3.投標廠商不得與本社區管理委員會有任何餽贈關係,本社區管理委員不得收受投標或得標廠商餽贈物品及錢財,若查證屬實,相關契約於公告次日起自動失效,廠商不得請求任何賠償。

    4.本社區管理委員會人員之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不得參與投標,若查證屬實,則視同自動解約,相關契約於公告次日起自動失效,廠商不得請求任何賠償。

    5.得標廠商不得轉()包給其他廠商,違者視同棄標,若已簽約視同無效。

    6.參加招標之廠商所提供之資料概不退還。

    7.本辦法如有未詳盡之處,得由管委會補充,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對本次招標規範有解釋及增修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管理委員會。

十五、注意事項:

    1.廠商估價前應自行前往本社區察勘,俾明瞭一切服務提供所需相關事項,若有疑問得向聯絡人提出書面或口頭洽詢,請求釋疑,倘事前疏忽致估價錯誤造成之損失,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2.本案為評審決議,由本管委會十一名委員達成共識後,按最適當及最有利於本社區之標準,決定中選公司,本案不採現場決議,由委員會擇日決議通知中選公司,未獲入選之公司恕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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