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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4-12-02
【課程訊息】本會下半年度12月27日訓練課程請各會員踴躍轉知所屬報名參加.
 公共危險物品管理暨建築物安全相關法令訓練課程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二、時間:1031227日(星期六)上午800~1730

三、地點: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八樓禮堂(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97)

四、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課程名稱/時數

內容大綱

主講人

800參加人員報到

第一堂

0820-1020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介紹

2小時

1.製造場所位置、構造、設備解說

2.處理場所位置、構造、設備解說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蕭世宏副中隊長

第二堂

 

1020-1220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介紹

2小時

儲存場所位置、構造、設備解說

12:10-12:20

綜合座談

第三堂 
 

1300-150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與設置標準之適用

2小時

1.檢修適用78859397年版之差異。

2.設備探討如消防幫浦警鈴探測器水帶全棟設撒水等。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高士峯榮譽理事長

第四堂 

1500-1700

建築技術規則與設置標準之整合

2小時

1.建安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說明。

2.整合如防火區劃內之撒水及排煙、耐燃材料及排煙設備、防火時效、防焰物品及防火門等。

17:20-17:30

綜合座談

           

五、參加對象:消防專技人員、消防工程從業人員等相關人員。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線上報名,後7日內完成繳費,收到「報到編號通知」才算完成報名。

參加費用:友會會員每人800元;未加入公會每人1200(含餐點、教材、午餐)

八、繳費方式:滙款/ATM轉帳:高雄銀行-南高雄分行,銀行代號016 

帳號232-102-216634;戶名-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九、注意事項:

1.本課程將依規定全程錄影檢附函報消防署核發積分,請勿中途缺席,凡全程參加之專技人員可積分80分,請專技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專技人員自取得證書日起每三年應參加複訓或取得累計積分160分)。

2.本訓練課程不受理現場報名或旁聽,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及繳費始保留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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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服務電話:07-3357498 / 傳真:07-5354485 / 會址: 高雄市苓雅區中華四路57號5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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