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物品管理暨建築物安全相關法令訓練課程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二、時間: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17:30
三、地點: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八樓禮堂(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97號)
四、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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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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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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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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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參加人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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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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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10:20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介紹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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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製造場所位置、構造、設備解說
2.處理場所位置、構造、設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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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蕭世宏副中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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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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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20
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介紹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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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場所位置、構造、設備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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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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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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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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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與設置標準之適用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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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修適用78年、85年、93年、97年版之差異。
2.設備探討如消防幫浦、警鈴、探測器、水帶、全棟設撒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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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高士峯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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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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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建築技術規則與設置標準之整合
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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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安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說明。
2.整合如防火區劃內之撒水及排煙、耐燃材料及排煙設備、防火時效、防焰物品及防火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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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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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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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加對象:消防專技人員、消防工程從業人員等相關人員。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線上報名,後於7日內完成繳費,收到「報到編號通知」才算完成報名。
七、參加費用:友會會員每人800元;未加入公會每人1200元(含餐點、教材、午餐)
八、繳費方式:滙款/ATM轉帳:高雄銀行-南高雄分行,銀行代號016
帳號232-102-216634;戶名-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九、注意事項:
1.本課程將依規定全程錄影檢附函報消防署核發積分,請勿中途缺席,凡全程參加之專技人員可積分80分,請專技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專技人員自取得證書日起每三年應參加複訓或取得累計積分160分)。
2.本訓練課程不受理現場報名或旁聽,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及繳費始保留座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