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消防設備人員考前重點複習班 招生簡章
即日起報名至106/1/31截止,1月15前完成報名繳費享9折優惠
一、消防設備師類科考試相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士類科考試相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二、本考試及格方式,消防設備師以錄取全程到考人數10%為及格,消防設備士以錄取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但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本考試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三、其未來性:消防安檢簽證、大樓工廠消防設備設計、監造、裝置、檢修施工、轉任公職。
四、上課時間:星期六上午09:00~下午17:00,即日起受理報名。上課地點: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招生滿25人為開班原則,預定106年3月11日~5月27日上課)
五、招生對象:對消防相關課程有興趣且具備消防基礎概念者。
六、考試日期:消防設備師:106年6月10-11日。
消防設備士 :106年6月11日。【106/3/1 ~ 3/10考選部網路報名】
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
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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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考 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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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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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立或立案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曾修習理工基礎學科、消防基礎學科、消防設備與檢修、評估與管理等4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1學科,每1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7學科20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1.理工基礎學科領域相關課程:包括(普通)化學、化學及實驗、(普通)物理、物理及實驗、(基本)電路學、(基本)電子學、應用電子學、電工學、電工學及實驗、(基本)電學、自動控制、(中等)流體力學、消防圖學、工程圖學、建築圖學、工程材料、材料科學。
2.消防基礎學科領域相關課程:包括火災學、火災動力學、火災爆炸學、熱力學、熱力學及實驗、化工熱力學、高等熱力學、熱傳學、熱理、燃燒學、防火構造、建築防火、工業防火、防火管理、消防水力學、消防化學、電氣安全(概論)。
3.消防設備與檢修領域相關課程:包括消防設備檢修實務、消防設備檢測與實驗、消防設備裝置實務、滅火系統消防設備、消防安全工程設計、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警報系統(設計)、避難系統(設計)、警報避難設備、防火與防爆、排煙工程、排煙系統設計、工業通風、消防機械。
4.評估與管理領域相關課程:包括消防法規、建築法規、營建法規、工程倫理、工程經濟、消防工程管理、消防工程監造實務、火災風險管理(及防阻)、製程危害管理、風險危害評估、危害分析與風險評估、危險物品管理、危機管理、火災危險評估、火災保險學、火災性能化分析與評估、火災保險分析與損失控制、火災原因調查與鑑定。
(二)公立或立案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消防相當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所稱相當科、系、組、所、學程是指其所開設的必修課程符合第 1款規定,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者。
(三)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四)消防設備士考試及格後,並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五)依消防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工作之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並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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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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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本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表第一、二、三、五款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依消防法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及檢修工作之相關技術士,並有證明文件者。
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滅火器消防安全設備或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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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
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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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試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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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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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法規(包含1.消防法規總論2.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法規3.建築相關消防法規)
二、火災學(包含1.火災燃燒基本理論2.火災類型3.預防與搶救)
三、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1.設備之構造與機能2.設備法規3.設計實務4.設備竣工測試5.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四、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包含1.設備之構造與機能(含消防專用蓄水池等消防安全設備)2.設備法規3.設計實務4.設備竣工測試5.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五、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包含1.設備之構造與機能(含海龍替代品等滅火設備)2.設備法規3.設計實務4.設備竣工測試5.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六、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包含1.設備之構造與機能2.設備法規3.設計實務4.設備竣工測試5.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各科試題題型,除「消防法規」採申論式與測驗式試題外,其餘各科均採申論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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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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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法規概要(包含1.消防法規總論2.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法規3.建築相關消防法規)
二、火災學概要(包含1.火災燃燒基本理論2.火災類型3.預防與搶救)
三、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包含1.設備設置標準2.設備之構造與機能3.設備竣工測試4.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四、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包含1.設備設置標準2.設備之構造與機能3.設備竣工測試4.設備檢修要領(含檢修作業規定)
※各科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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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課時數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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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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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規
2.火災學
3.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4.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5.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6.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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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小時
14小時
14小時
14小時
14小時
1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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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聘請專業講師親自面授,重點提示。
講師陣容 : 林文興 陳明桐 李維家 麥守義 陳耀漢 丁春能
※費用:$10,000元 (1月15前完成報名繳費者享9折優待)不含教材費500元。
十、報名方式:即日起填妥報名表連同繳費收據親自或郵寄報名。
滙款:戶名【吳鳳學校財團法人吳鳳科技大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嘉義分行【680-12-07525-5】。
ATM轉帳:銀行代號【050】;帳號【680-12-07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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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訓練機關: 吳鳳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1)主辦:吳鳳科技大學推廣中心 05-2267125轉21941 林小姐 *:elvira@wfu.edu.tw
(2)承辦: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07-3357498 曾小姐 *:kfppa.org@msa.hinet.net
祝 金榜題名
吳鳳科技大學.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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